事項名稱 永州市科學技術普及基地認定管理服務 事項類型 公共服務
實施機關 永州市科技局 辦理形式 線上線下一體化辦理
法定時限 無(無法定辦結時限) 承諾時限 45個工作日
服務對象 法人 辦件類型 承諾件
通辦范圍 不可通辦 預約辦理 暫不支持預約辦理
網(wǎng)上支付 暫不支持網(wǎng)上支付 物流快遞 支持
設定依據(jù) 《永州市科學技術普及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是否收費 此項不收費
收費標準 無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jù) 無收費依據(jù)
受理條件 (一)面向公眾從事《科普法》所規(guī)定的科普活動,所從事的業(yè)務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具有科普教育、宣傳和示范作用。其科普工作應具有示范功能,并在市內外有一定影響。 (二)具有固定的科普展覽場地,并定期更新、補充科普宣傳展示內容。配備了滿足科普活動需要的音像、演示、實踐設備和器材、模型等。 (三)一般情況下應常年向社會公眾開放。其中博物館類基地(含博物館、科技館、動植物園、自然保護區(qū)、公園等)和青少年活動場所類基地每年開放天數(shù)不少于200天;科技類實驗室等研究基地要根據(jù)公眾需求和自身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眾開放,每年開放天數(shù)不少于100天。各類基地對青少年實行優(yōu)惠或免費開放的時間每年不少于100天(含法定節(jié)假日)。 (四)配備有穩(wěn)定的專(兼)職科普工作管理人員和科普講解員。 (五)有穩(wěn)定的科普活動投入,科普經(jīng)費列入單位年度預算,保證科普活動正常開展。 (六)重視科普工作,有長遠的科普工作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建立了比較健全的相關管理制度。
行使層級 市級 行使內容 符合條件的,認定為永州市科學技術普及基地;不符合條件的,予以答復說明。
權限劃分 暫無權限劃分 實施主體性質 法定機關
權力來源 法定本級行使
運行系統(tǒng) 市級 聯(lián)辦機構 無聯(lián)辦機構
中介服務 不涉及中介服務 數(shù)量限制 無數(shù)量限制
辦理地點 冷水灘區(qū)湘江東路166號瀟湘大廈13樓1310室永州市科技局政策法規(guī)與科技合作科
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別程序 該事項無需勘探、公示、論證等特別程序
咨詢電話 0746-8217920 監(jiān)督電話 0746-821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