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無包裝無標識食用油和米粉
永州日報訊(通訊員 蔣雷波 譚玉紅)為加強食用油、米粉市場監(jiān)管,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我市下發(fā)通告,從7月1日起,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無包裝、無標識食用油和米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12331、8612331。
《通告》規(guī)定,所有從事生產加工食用油、米粉(含分裝,下同)的生產者(傳統(tǒng)的茶油、菜油、香油、米粉等現場生產加工自用的小作坊和餐飲店除外)應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憑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加工食用油和米粉;禁止生產加工、銷售無包裝、無標識的食用油和米粉。所有食品經營者禁止銷售無包裝、無標識、無檢驗報告、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用油和米粉,也不得銷售包裝、標識不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食用油和米粉。所有餐飲服務者應嚴格執(zhí)行采購索證索票制度,禁止購進和使用非法生產加工、無包裝、無標識及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用油和米粉;所有食用油和米粉生產經營者及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建立原材料及成品購進質量驗收臺賬,詳細記錄相關信息,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通告》還強調,對違反本通告規(guī)定的,由食品安全監(jiān)管、公安等部門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收繳非法財物。
- 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無包裝無標識食用油和米粉的通告2015-06-19